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的通知》(云医保〔2009〕3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应用,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中心各业务处室对涉及部门业务系统及基金系统的数据规范性、入库合格性、数据质量把关情况及系统的联网情况和建设情况、职责分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六项指标开展了自检自查活动。通过认真检查,发现存在财务应用系统使用不充分,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及数据精算分析开展情况还不理想等问题和数据安全隐患,针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中心经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通过进一步加强系统统计功能建设,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数据管理办法,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基金核算功能建设等方面的措施,采取先重点后全面,逐步解决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通过开展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中心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数据的管理,对生产库数据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中心还将继续做好系统的优化设计工作,完善医疗保险数据管理办法,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今后在开展各项经办业务过程中将围绕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开展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把保障“数据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