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统筹地就医费用费用报销

2010年02月07日 11:30 发布人: 刘晨

 

      提供材料:1、出、入院证;2、发票及费用清单;3、病情诊断证明书;4、住院病例(首次病程记录);5、出院小结。门诊慢、特病参保人需提供:病历本、双处方、门诊费用结算单、门诊发票。至个人账户审核结算处。
      报销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