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统筹费核定和征收

2010年02月07日 09:30 发布人: 刘晨

    参统单位根据本单位离休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填报离休干部人员变更情况表,报送离管处(由于参统单位未及时报送离休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导致多缴费的情况,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不予退费)。本处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生成单位缴费清册并打印银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送交中心基金管理处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