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要通过逐步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过去福利医疗制度形成的过高医疗费用支出和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消费需求。
二、目前我市建立了哪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
目前,我市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建立了重特病医疗统筹,并先后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特困职工医疗救助、70岁以上老龄参保人给予特殊照顾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作出了努力。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试行意见等两个医改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02〕3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一种补充性的医疗保险。企业可参加全市统一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可以由行业或企业自主建立,行业和企业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筹集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应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使之主要用于减轻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后的医疗费用负担,不得用于企业的其它福利开支或挪作他用。
企业补充医疗费支出原则上用于医疗费负担过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补充医疗保险费积余较多的,积余部份可按企业职工不同年龄段或工龄段,确定不同的补助比例,划入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作为职工门诊医疗补助。
企业可根据实际,在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或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可多渠道筹集资金,救助方式亦可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医疗消费水平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职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企业或企业工会组织,可采取职工自愿申请加入的方式成立企业医疗互助组织,制定互助章程。通过会员缴纳会费、接受社会或个人捐助的方式筹集建立互助基金,也可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并入互助基金,对医疗费负担较重或困难的职工给予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