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店荣誉 > 我公司被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我公司被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经过申报、专家评议等程序,20074月,我公司与其它69家企事业单位一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期限为:20074—20094月。20097—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国70家“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进行验收,经过现场考查、组织答辩、专家审评等工作,200912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57家(其中医药企事业单位3家)“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名单,我公司名列其中。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是一项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层层筛选的工作,在开展“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淘汰近三分之一的申报企业,在此次的“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验收时又淘汰了近四分之一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现被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57家企事业单位均为国内知识产权工作非常出色的企事业单位,均能代表本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并在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有自成一体的特色。
我公司被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标志我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已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我公司提出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已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认可。我公司被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将有利于提升我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