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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昆明市精神病院是昆明市民政局直属的福利事业单位,承担“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职能,主要收治昆明市各县(市)区“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优抚”(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复退军人)、“特困”(按规定减免医疗费或减免费后支付仍有困难)、“110及救助”(由公安或救助站收送的对社会和他人安全有危害的精神病人)等民政对象精神病人的救治任务;负责云南省复退军人精神病残情鉴定、昆明市惠民医院、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药物依赖戒断治疗、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家庭病床服务;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及精神病治疗康复的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昆明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医院成立于1955年10月,原址安宁长坡,于1991年11月搬迁到现址:昆明市五华区黄土坡海屯路5号。目前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889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设8个治疗区和门诊部、康复科、医技科、临床心理科及10个职能科室。现有在编职工13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人,占73.5%;高级职称5人,占5.2%;中级职称16人,占16.5%。医院配备了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生物反馈仪、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经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脑电诱发电位仪、数字化视频脑电图仪、微波治疗仪、各种理疗仪、酶标仪、多媒体电视监控系统及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一大批比较先进的诊断治疗设备。设置了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生物反馈治疗室、心理治疗室、专家诊室。在市民政局党委的领导下,医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医院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为患者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医院先后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省、市及民政局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二级精神病福利院”、“云南省一级福利院”、“昆明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