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系统管理处

 

      一、办理事项:开通定点服务机构联网结算模块。
      二、办理程序:根据定点服务机构或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的《昆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联网工作表》原件一式两份,表内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涂改无效),开通联网结算模块。
      三、办理时限: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做到即时办结,如手续不全,做到一次性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