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医疗保险分中心位于滇池南岸的“郑和故里”晋宁县城—昆阳, 于2001年7月正式成立。200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03家(企业120户、事业125户、机关58户),参保人数28151人(在职17123人,退休11028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817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71人。分中心下设办公室、基金管理科、审核监督一科、审核监督二科、统筹管理科、稽核科、信息管理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等八个科室,机构编制16人(其中工勤人员2名),现有职工11人,医学院校毕业的有5人(其中医师3人,药师2人),财务人员3人,计算机专业人员1人。
分中心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本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和费用核定;
2、根据有关规定,对医保两定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审核监督、支付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
4、划拨和清退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
5、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6、负责本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的统筹管理工作。
晋宁县医保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医保中心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共同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这一目标,一手抓干部作风改进和行政效能提升,一手抓医疗保险扩面与服务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制度、扩大覆盖面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手段,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全面贯彻执行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兢兢业业地为全县广大参保人员服务,为保护全县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晋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